经济学家需要像法官那样避嫌吗?

作者:丁茂中2006-10-2723:48:00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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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是否需要避嫌?笔者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最近在浏览网页看到吴敬琏在《财经》发表的维权申明(9月18日出版的《财经》杂志)。吴敬琏曾经在相关媒体上先后发表很多有关我国当前社会中存在贫富分化现象看法。有的人据此在2006年8月10日英国《金融时报》FT中文网发表了署名为“方家平”的文章《更可怕的是话语权差距》,指称:“五位经济学家一致认为现阶段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属于改革发展的必经阶段”,表明这些经济学家作为“高收入群体”的“代言人”,“试图垄断大众的话语权、稀释大众对收入差距的理性态度”,“掩盖或抹杀当前收入形成机制中的一些不公平、不公正的因素,从而让老百姓自觉地接受收入差距的事实。”2006年8月11日《大公报》“大公评论(内地)版”署名为“司欣”的评论《收入差距拉大是否可避免?》更进一步批判道:“以吴敬琏为代表的几位经济学家认为我国收入差距拉大是不可避免的,属于改革发展必经阶段”,表明“做为既得利益者和既得利益群体的代言者,经济学家们已全然抛弃了民间立场,在为所有非法掠夺社会财富的行为寻求合法出路,为优化自己的利益空间寻求语境支持”;他们“‘忽悠’政策,麻痹制度危机感的用心是显而易见的”。吴敬琏对此两个评论感到愤怒,郑重声明对此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不管这种评论如何,至少将吴敬琏与改革利益集团联系起来时荒唐的。经济学家虽然在有的场合需要保持谨慎的发言,格林斯潘曾经因为担心自己的言语影响美国证券市场而拒绝发表任何言论;但是这并不等于经济学家需要象法官那样严格避嫌。经济学家本身存在的价值就是对社会改革涉及的问题通过各种途径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报刊媒体则是重要交流渠道之一。经济学家在就有关问题发表的观点时应该客观,不应该作没有意义的指责,也不能一味的说好话。社会大众对待经济学家评论也要客观,说得有道理,你可以为他喝彩但无需恭维;说得没道理,你可以有理有据的批评指正,不要做无谓的曲解与人身攻击。毫无根据的将经济学与某些利益集团联系起来,这种做法本身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做法。


从目前了解到的信息和看法,我认为吴敬琏有关中国贫富分化有关看法是客观中立,并无足够证据能够证明他是所谓改革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或者改革的鼓吹手。许多证据表明,目前过大的收入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们在对公共财富和公共产品的关系上机会不平等造成的。大众所切齿痛恨的,也正是这种由机会不平等造成的贫富分化。而腐败和垄断,就是机会不平等的主要表现。

本文作者:丁茂中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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